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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提供地政便民新服務 遠途申請人得先行審查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業務宣導資料104.1.30 發布單位:地政處
雲林縣政府為服務眾多旅外縣民,開辦地政事務所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作業,將可減少申請人往返次數,節省民眾時間及交通成本,歡迎多加利用。

自即日起,凡戶籍設於雲林縣以外之其他縣市之申請人、代理人,申請本縣轄區範圍內之不動產,符合下列登記案件類型之一者:1.簡易案件。2.書狀補給案件、3.連件件數二件以下單件筆棟數五筆以下之買賣、贈與、拍賣、他項權利設定及變更、信託登記及塗銷信託等登記,得請地政事務所承辦人員先行審查,案件須補正而能當場補正者,由申請人完成補正;不能當場完成補正者,則以書面敘明理由及法令依據,當場交由申請人領回。

送件人尚得配合申請郵寄到家服務,由該地政事務所以掛號郵寄登記後之權利書狀及相關文件到家,節省來回領件之時間,但相關郵資依使用者付費原則,須由申請人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