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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衛生局 針對福○有限公司涉嫌販售逾期鴨肉案件辦理情形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2.5
有關福○有限公司涉嫌販售逾期鴨肉,雲林縣衛生局昨(4)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本縣有3家其下游客戶,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經現場稽查及查核業者原料進貨紀錄、驗收紀錄、生產紀錄及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等資料,皆未查獲逾保存期限之鴨肉產品。

衛生局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業者應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違反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並呼籲民眾若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5-5339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