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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齊聯手 空氣品質好健康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10.28
為改善本縣空氣品質,雲林縣環境保護局針對空氣污染防制落實多項管制策略,藉由源頭管制、製程稽查以及管末加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同時透過所推動訂定「雲林縣懸浮微粒削減管制行動方案」及成立六個管制小組,共同推動削減工作並定期舉辦「雲林縣空氣污染防制委員會」,協調跨局處合作進行管制。依據環保署空品監測數據,雲林縣105年1-9月PM2.5平均濃度(26.12μg/m3)與去年同期(28.29μg/m3) 濃度降低7.7%。

環保局表示,為推動雲林縣懸浮微粒削減管制行動方案,106年度自行編列9,800萬,內含固定、移動、逸散性污染源管制等計畫。另為補足地方自有預算不足之處,並向環保署申請106年度一般性補助計畫12案共1億5,112萬元,以強化濁水溪河川揚塵防制、雲林縣離島工業區氯乙烯排放監(檢)測、空氣污染事件緊急應變及設置空氣品質交通監測站等,尚待環保署核定中。

另配合環保署105年8月12日舉辦「106年度空氣品質維護改善工作」研商會,明確列出「政府應變」、「全民改變」、「防制揚塵」、「管制排煙」等四大面向為改善推動重點,環保局亦申請競爭型計畫7案共1億5,856萬元,如針對「政府應變」規劃雲林縣空間污染分析應變管理、離島工業區空氣品質氣象資料建置;針對「防制揚塵」提出雲林縣濁水溪出海口綠覆、雲林縣河川裸露地綠覆與稻草再利用示範等等,以涵蓋所有管制作為,完善整體規劃民眾照護。

環保局指出,現已進入空氣品質較為不良之時節,因應前述之「政府應變」面向,本縣已要求工廠於空品劣化時節配合降載,緊急應變措施如停止一定規模之鍋爐吹灰動作,通知空品測站附近工廠進行防制設備自主檢查,以及加強空品測站附近營建工地道路認養頻率、工地出入口及路面灑水清潔維護等應變措施,削減污染物使PM2.5濃度下降,期望透過多面向管制作為,有效於空品不良日降低污染物排放。

環保局長林長造強調,縣府透過各項計畫之落實與應變,強化縣內空氣品質管制,另要求工廠源頭減量,包含輔導工廠改用天然氣或含硫份較低(0.15%)之燃料油,規定特定製程增設防制設施以減少VOCs排放,以保護縣民之健康福祉。去年環保局以模式模擬評估於空品不良期間,在推動前述短期應變作為之減量效益平均減量約為5.31~14.1μg/m3。後續將依照環保署四大面向持續推動強化措施,預期在中央、地方與全民齊努力之下,雲林縣空氣品質能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