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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6年度娛樂稅稅籍清查開始囉!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7.3
今年娛樂業稅籍清查自106年7月1日起展開,期間至9月30日止,針對縣內包括已辦妥和未辦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的營業人,實施全面稅籍清查。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都屬於娛樂稅法課稅範圍,市面上如電影院、高爾夫球練習場、餐廳附設卡拉OK、電動玩具、網咖、電動釣布娃娃機、電動搖搖馬﹙車﹚、小鋼珠…等,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均應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營業人應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被查獲受處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以下之罰鍰或所漏稅額5至10倍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如有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之營業人,在未被查獲前,請儘速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相關登記,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