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車輛環保回收後 請記得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7.1.11
當車輛老舊、毀損不堪使用時,通常民眾會報請環保回收單位將車輛拖走回收,並領取環保回收獎勵金,以為這樣就完成車輛報廢程序。雲林縣稅務局提醒車主,別忘了持『2面車牌、身分證、印章』就近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如此,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退還環保回收日起之使用牌照稅。

另外辦理報廢的車主若想將退稅款項直接匯入其存款帳戶,亦可提供存摺帳戶影本給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直撥退稅,省時又方便!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假如僅將車輛交給回收廠商,而未將車牌繳回監理站,辦理報廢手續,若車牌不小心外流,被不法人士移用,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原車主將會被處以當年度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所以車輛老舊、毀損不堪使用,一定要辦理報廢繳回牌照手續,以免被移用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