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畜牧場各項減廢設施補助 6月29至7月15日受理申請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6.24

為逐年協助轄內畜牧場改善設備,雲林縣政府本年度持續辦理畜禽場各項減廢再利用設施補助,受理申請時間為109年6月29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請符合條件畜禽業者踴躍申請,於期間內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提出。

 

縣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本次補助場次120場,補助13項品項、項目包括風扇系統馬達加裝變頻器、省電燈具、第二次固液分離機、廢水處理曝氣機、污泥馬達、除臭生物製劑(限家禽場申請)、除臭設施(限家禽場申請)、雨污水分離設施、高壓清洗機、飲用水節水系統、高床肉豬舍、節水牛床及1公噸(含)以上死廢畜禽生物處理機等設施。

 

農業處指出,本次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

1.本縣轄內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負責人。

2.申請項目3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

3.申請高床肉豬舍及節水牛床補助須具有合法使照。

 

農業處呼籲因補助名額有限,請本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禽業者踴躍申請,受理申請時間為109年6月29日起至109年7月15日止,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05-5522520)或各地公所農業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