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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本縣國土計畫之完整 歷八次公聽會二十場座談會完成第一次草案審議會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1.21

本縣國土計畫草案經縣府一年多討論,歷經公開展覽、八次公聽會以及二十場鄉鎮座談會,草案終於形成,縣府並依國土計畫法第七條規定,組成本縣國土計畫審議會,於本(109)年1月20日召開雲林縣國土計畫(草案)第一次審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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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本縣國土計畫審議會報告議題,包含本縣國土計畫(草案)概要、空間規劃構想與部門計畫、氣候變遷調適與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建議、國土功能分區與土地使用管制原則及民眾團體陳情建議彙整等。

 

縣府秘書長張志銘表示,會議審議過程中,各委員依據議題提出相關建議:諸如農工並存觀光發展論述應強化、農業土地發展權概念應著墨、從生活圈的角度看空間法展策略、人口老化如何與國土計畫連結、因地制宜的土管策略,以及產業、農業、觀光部門空間計畫規畫…等,委員討論互動熱絡;本府將參酌委員各項寶貴建議,並請規劃團隊中華經濟研究院納入考量,修正本縣國土計畫草案。

 

張志銘指出,後續將依會議決議再召開兩場專案小組會議,針對空間發展計畫適宜性、成長管理計畫辦理情形、部門計畫適宜性、各功能分區劃設情形、新增土地使用指導原則合理性、氣候變遷調適計畫、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辦理情形、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建議事項、公聽會民眾、團體陳情意見梳理與回覆…等,加以詳細討論。等專案小組會議定調本縣國土計畫內容草案後,再召開第二次審查大會加以審認,以使本縣國土計畫計畫更臻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