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便利身心障礙者用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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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便利身心障礙者用車需求

  • 發布單位:稅務局-納稅服務科
  • 類別:其他
  • 活動日期(起):114-02-04
  • 活動日期(迄):114-12-31
  • 活動時間:8:00-17:00
  • 地區:全縣

為進一步照顧身心障礙者交通需求,自114年1月17日起放寬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

名下無車輛的身心障礙者,無論有無駕照,只要是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且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均可申請免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限申請1輛)

更多資訊請參考:https://reurl.cc/gepNqL

線上申請:https://reurl.cc/46vYK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