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事故傷害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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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事故傷害防制

  • 發布單位:衛生所-大埤鄉衛生所
  • 類別:衛生保健
  • 活動日期(起):114-04-17
  • 活動日期(迄):114-12-31
  • 活動時間:0-24
  • 地區:大埤鄉

每個孩子都是寶,事故傷害預防不可少

「家」是兒童最常活動的地方,卻也是事故傷害發生最多的場所。兒童事故傷害的發生,常因輕忽周遭環境的安全引起。

嬰兒猝死的預防

  1. 「不趴睡」:正確姿勢是「仰睡」,側睡因容易翻身成趴睡亦不建議,另,父母或照顧者不要躺著在身上哄寶寶睡,避免大人小孩睡著發生翻身窒息或跌落等意外。
  2. 「不用枕」:1歲以下嬰兒不需使用任何枕頭即能舒適入睡,坊間流傳的塑頭形枕頭及增高墊,都可能提高窒息風險。
  3. 「不同床」:遵守「同室不同床」原則,為了避免睡著後同睡者之身體或被蓋覆蓋嬰兒口鼻造成窒息,嬰兒不可與主要照顧者或兄弟姊妹同床睡。
  4. 「不悶熱」:保持通風,保暖可使用睡袋型睡衣,或以包巾包裹孩子,並切記將手臂露出,避免蓋住臉部。
  5. 「不鬆軟」:睡眠區域不宜有任何鬆軟物,如枕頭、棉被、毯子、填充玩偶,床墊應平滑堅實,不建議使用防撞護墊及記憶海綿床墊。

燙傷的預防

  1. 避免在餐桌上放置桌巾,且端熱湯或菜上桌峙,注意幼兒是否在旁邊。
  2. 不讓幼兒接近熨斗及熱燈泡。
  3. 準備洗澡水時,先放冷水,再放熱水,嬰兒進入浴盆前,先試過水溫。

跌落或摔倒的預防

  1. 禁止幼兒攀爬窗戶以策安全。
  2. 浴室或浴盆中設有防滑裝置。
  3. 使用桌角防撞套包里傢俱尖銳角或邊緣。

窒息、嗆到、噎到及中毒的預防

  1. 會形成密閉空間的家用品,如冰箱、烘衣機或洗衣機等,應選擇不易被幼兒開啟者,或加裝幼兒不易開啟的裝置,以免幼兒誤入造成窒息。
  2. 避免讓幼兒拿到小東西(如鈕拍、小珠子、別針、螺絲釘等)﹔選購適齡的玩具,同時要檢查玩具上的小零件是否可能脫落(如玩偶的眼珠等)。
  3. 避面幼兒誤食,居家藥物、洗潔劑、殺蟲劑、洗髮精、沐浴乳、化妝品及其他危險的東西部放到高處,或鎖在櫥櫃、抽屜內。
  4. 瓦斯熱水器應安裝於室外通風處,並隨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以滅少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性。

車禍的預防

  1. 開車載幼兒前,會先固定好幼兒汽車安全座椅,再安置幼兒並繫好安全帶,且不讓幼兒坐在前座,並會避免用機車載幼兒。
  2. 開車前必須先安置幼兒上車,行車時按下兒童安全鎖,停車後讓幼兒最後下車。
  3. 不可將幼兒單獨留在車內。因為緊閉門窗的車子,在大熱天只需10分鍾的日曬,車內溫度就可能高達54-60度,對熱度比較敏感的嬰幼兒,即使只是短暫時間留置其中,也會受到嚴重熱傷害。
  4. 禁止幼兒在馬路邊嬉戲。
  5. 倒車時,先確認幼兒不在車子後面,避免倒車造成傷害、死亡。

溺水的預防

  1. 注意避免讓幼兒獨自留在浴盆、小池塘邊、河邊、游泳池邊或海邊,即使只是幾秒鐘也不行。
  2. 家中的任何儲水容器使用完畢後,將水倒掉、放乾或將容器加蓋,以免幼兒栽入窒息。
  3. 池塘或魚池也應加裝柵欄,避免幼兒不慎跌落而溺斃。

防墜的預防

  1. 窗戶有裝設護欄或安全鎖且窗戶之窗台高度不得小於110公分, 10層以上不得小於120公分。
  2. 窗戶旁不放置床、椅子、桌子或矮櫃等可攀爬之家俱以防幼童墜落。
  3. 陽台上沒有可當腳凳的東西。
  4. 陽台欄杆高度設計不易幼童學爬。
  5. 陽臺欄桿扶手高度,不得小於110公分, 10層以上者,不得小於120公分,欄桿不得設有可供直徑10公分物體穿越之簍空或可供學爬之水平橫條。

其他

  1. 繩索長度及收線器位置應收置幼童無法碰觸的高度(如窗簾繩、電線、延長線等)。
  2. 塑膠袋、尿布、鈕扣等易引起幼童窒息,應收納於幼童無法碰觸的地方。
  3. 幼兒與寵物接觸時,應有大人在旁照看。
  4. 家中有6歲以下嬰幼兒或需要特別看顧的兒童,父母親不能讓孩子單獨留在家中(即使短暫外出也應避免),在家時隨時注意孩子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