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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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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技術鑑定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單位:採購中心-行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