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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農業溫網室設施及相關設備補助作業要點

  • 內容:
    1.自本(105)年2月16日起開始受理,如農民有意願申請者,請依據本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並於本(105)年3月15日前填具申請表及經營計畫書、土地合法使用證明等文件向所屬農會或社場提出申請。

    2.因預算有限,倘計畫申請補助金額總額超過本府年度補助預算,得由本府依等比例調整補助額度並核定,使能嘉惠更多農民。

    3.為協助因去(104)年8月份蘇迪勒颱風造成農業設施嚴重損壞之農民重建溫網室設施,設籍於本縣且所搭設溫網室設施因蘇迪勒颱風整體結構受損,無法修復須原地重新搭建,並向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審核通過符合標準有案之農民,可不受前三年內核定補助不得再申請之限制,一併納入本(105)年度計畫受理申請,並於受理期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受災現地照片、蘇迪勒颱風天然災害申請、審核通過相關文件等)及前揭申請文件向所屬農會或社場提出申請;惟已提出農糧署蘇迪勒颱風災損設施重建輔導計畫申請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且倘廠商願無償協助重建者亦不得申請。

  • 發布單位:農業處-農務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