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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保處就三星公司新版 Note7手機退貨方案之後續處理情形

  • 內容:
    針對台灣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三星公司)更換的新版Note 7智慧型手機再發生燃燒事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已請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就業者提出之全面召回及退貨方案,積極監督回收進度及後續處理情形。必要時,該處將邀集通傳會及台灣三星公司開會協商進一步之處理機制。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相關事件經媒體報導後,該處與通傳會即密集與台灣三星公司聯繫,要求儘速查明原因,並要求該公司應提出解決方案等。台灣三星公司旋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主動召回,並於本(10)月11日在其官網公布全球停止銷售Note7(台灣自9月2日後即未再銷售該款手機)和更換新機;同時新版 Note7亦將開放退貨,並提供相關換購優惠方案。針對台灣三星公司提出之退換貨方案及後續處理情形,該處於昨(13)日與通傳會開會協商結果,原則尊重,惟請通傳會積極監督業者回收進度及後續處理情形。另,倘有消費者發生退換貨爭議時,可先向台灣三星公司申訴,若未能妥處,則可再向各地方消保官申訴。屆時若有必要,該處將邀集通傳會及台灣三星公司共同開會協商,俾妥適處理。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據了解目前待回收之Note7手機(含新舊版)約3萬6千多支,但因市場銷售通路甚多(包括大小通路商、通訊行等),銷售方案不儘相同,況且退費機制剛剛啟動,該處將密切注意退換貨狀況。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為維護自身安全,應儘速辦理退貨,倘有爭議可逕與台灣三星公司聯絡(1. 專案活動專線02-7708-1466。2. 台灣三星客服中心專線0800-329-999。3.線上客服信箱:samsung@itts.com.tw。4.專人服務時間『周一周五09:00-18:00』)。若消費者發生退貨糾紛,未能妥適處理,可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
  • 發布單位:建設處-工商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