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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高速鐵路雲林路段毗鄰地區禁、限建範圍」公聽會(第2場)

  • 公告字號:府工程二字第1053324833B號
  • 公告依據:依「鐵路法」第61條之1、「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第4條。
  • 內容:
    一、事由:說明高速鐵路雲林路段毗鄰地區限建範圍之調整,並聽取土地權利關係人之意見。
    二、限建範圍內容要旨:為保障高速鐵路行車及結構安全,高速鐵路彰化雲林地區劃設限建範圍原為高鐵兩側自路基或結構物邊緣起算60公尺,並於88年公告實施至今。因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問題,毗鄰高鐵設施之地表填土使高鐵橋墩沉陷有持續嚴重之趨勢,故「鐵路兩側禁建限建辦法」於105年1月11日公布實施,將高速鐵路彰化、雲林地區平原段之限建管制範圍擴大為150公尺,爰重新辦理公告。
    三、公聽會時間及地點:105年12月12日下午2時30分於二崙鄉農會大禮堂(雲林縣二崙鄉中興路118號)
    四、「高速鐵路雲林路段毗鄰地區限建範圍圖」備置於村里辦公室,以供參閱。
    五、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 發布單位:交通工務局-公共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