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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第1期作擴大試辦稻作直接給付開跑囉! (計18鄉鎮本縣只有西螺鎮)

  • 內容:
    農委會試辦稻作直接給付方案內容

    一、試辦地區:105年第2期作試辦的楊梅、新埔、龍井、福興、朴子及柳營6個鄉(鎮、市、區)持續試辦,106年第1期作再增加八德、芎林、銅鑼、霧峰、草屯、竹塘、西螺、大林、新營、大寮、新園、冬山等12鄉(鎮、市、區),合計於18鄉(鎮、市、區)試辦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並行制度。

    二、申請資格:

    (一)土地位於試辦鄉(鎮、市、區);且

    (二)該筆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且102~104年任一年度第1期作申報種稻,或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以下簡稱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且

    (三)106年第1期作確實種稻者。

    三、稻作直接給付金額:為加強引導稻農生產符合市場需求之優質稻穀,106年第1期稻作直接給付金,以交公糧與銷售市場價差為基準,並考量稻作蘊含環境多功能性,給付金為每公頃1萬3,500元,另針對與集團產區契作農友,額外增加契作獎勵每公頃1,500元,合計每公頃給付金最高可領取1萬5,000元。

    《一般農友》

    農民繳交公糧與銷售市場之價差,每公頃約12,500元。

    考量稻作蘊含環境多功能價值,額外增加1,000元。

    合計每公頃給付13,500元(收穫時可恢復繳公糧)。

    《集團產區契作農友》

    基礎給付每公頃給付13,500元。

    加計契作獎勵1,500元

    合計每公頃給付15,000元(收穫時不可繳公糧)。

    四、申報期間、地點:

    (一)申報期:106年1月3日至2月10日。

    (二)受理地點:試辦之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

    (三)給付金發放:由農會審核造冊後,送縣(市)政府審核通過後,再送經所屬分署複審通過,即由分署將給付金送農會撥款至農民本人帳戶。
  • 發布單位: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