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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植樹月植樹護林守護臺灣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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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樹節是具有環保象徵意義的節日,其由來係早在西元1872年的美國內布拉斯加州園藝會議後,就出現了植樹節(Arbor Day),時至今日,目前世界上至少有超過50個國家擁有類似植樹節的節日,並根據每個國家的地理位置與氣候條件訂定日期。

      民國3年(1914年),金陵大學農學院創辦人裴義理(Joseph Bailie),因發現我國民間於清明節有植樹插柳的習俗,爰提出希望中華民國政府仿效美國設立植樹節,當時農林部於民國4年(1915年)呈請政府以清明節為植樹節。並於民國5年(1916年)清明節舉行了中華民國第一次植樹節慶典,同時要求全國各級地方政府部門都要在植樹節期間廣泛植樹造林。這項活動每年照例舉行,持續多年。北伐成功之後,國民政府農礦部於民國18年(1929年)呈請行政院,鑒於 孫中山先生生前積極倡導國家造林運動以改善民生,因此明定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並沿用至今。

      綜上,自美國1872年訂定植樹節起,世界各國響應並訂定植樹節已有144年歷史,而我國自民國4年首創植樹節以來,迄今也有101年;而依據臺灣所處地理位置而言,3月正值春季,氣候宜人適合萬物生長,再加以隨之而來的雨季,雨水充足,生長季也較長,植物有充分的時間可以發展根系,正是臺灣地區適合植樹的好時機,爰民國92年,農委會為藉由植樹鼓勵國人關心環境並親身參與,將每年3月12日植樹節擴大為「植樹月」活動,並自104年起串連「國際森林日」及「世界地球日」,響應國際重要環境保護節日。
  • 發布單位:農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