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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桌上型電腦主機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大公開

  • 內容:
    鑒於「桌上型電腦主機」已普遍應用於社會各層面及一般家庭,為維護消費者之健康及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於去(105)年間,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稱標檢局)、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下稱經濟部中辦)就10件桌上型電腦主機同時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分別為5件臺灣製、4件大陸製及1件新加坡製)。結果品質檢驗及商品標示查核均有不合格者,行政院消保處均已分別責成相關主管機關依法通知業者改正、下架並停止販售在案。
    行政院消保處去年於各類賣場隨機選購10件品牌之桌上型電腦進行品質檢測及商品標,查核結果如下(詳附件):
    一、商品檢驗標識查核全部合格。
    二、2件品質檢測分別不符合「輻射干擾」及「傳導干擾」之規定(編號8、9),其餘均符合國家標準。
    三、4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法相關規範所定中文標示規定(編號2、7、8、9)。
    四、5件不符合「重要零組件比對」規定(編號2、7、8、9、10)。
    五、另有9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編號1、2、3、4、6、7、8、9、10)。
    針對本次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不合格之產品,行政院消保處已請標檢局及經濟部中辦儘速依法處理,俾充分為消費者之健康及安全把關。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市售桌上型電腦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檢查產品中文標示是否完整。
    二、確認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三、正確使用產品,並詳讀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以維護自身健康及安全。
    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予以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 發布單位:建設處-工商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