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召開「舊庄大排(第一期)治理工程」第三次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為辦理「舊庄大排(第一期)治理工程」第三次公聽會。
二、興建年度:111年。
三、預定興建內容:治理工程。
四、工程位置:大埤鄉。
五、公聽會召開日期:111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六、主持人:洪科長麗騏
七、公聽會地點:雲林縣大埤鄉興安社區老人會館(雲林縣大埤鄉興安村興安3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