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114 年【樹起未來・綠意共生】平地造林20年期滿持續輔導計畫政策說明會
雲林場114年10月14日上午10點-12點、林內鄉公所3樓大禮堂。
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中正路3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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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業經發布施行,請協助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7月1日農授林業字第1142440486A號書函副本辦理。
二、「平地造林計畫二十年獎勵期滿後續輔導計畫作業規範」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以農授林業字第1142440486號令訂定發布,請協助向參加平地造林計畫之林農及相關團體宣導,俾利後續輔導計畫順利推動。
三、檢附旨揭發布令影本、作業規範條文及逐條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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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補充重點說明:
1.平地造林只有20年期滿後延長的選項、沒有提前結束的選項喔!提前結束須繳回歷年已領取造林獎勵金。原20年期滿後符合申請條件可再延長造林期限10年,繼續領取環境維護獎勵金。
2.獎勵造林2.0就是山坡地造林加強版,原僅限山坡地範圍土地才可以參加,修法後山坡地擴大至特定平地也可以參加喔。原造林期限20年也縮短至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