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3.21
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疫情在各國持續升溫中,民眾都相當關注但也引發部分群眾的焦慮恐慌。 收到「國家級警報」示警,更令人提心吊膽,但有些民眾對於感染追蹤管理機制不是很清楚。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資訊,具感染風險民眾的追蹤管理機制,共分為「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3類,其配合 方式、限制有所不同,若違規恐面臨傳染病防治法之罰則,請民眾務必配合。
縣長張麗善呼籲,為落實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措施並完善關懷服務網絡,故針對入境對象會依其入境時中央指揮中心公布之風險分級進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分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依不同類別由公所民政人員或衞生所進行健康關懷。民眾於居家檢疫期間,應遵守居家檢疫通知書上所列防疫規定,留在家中不外出,並配合必要之追蹤關懷機制。入境後是屬自主健康管理者,則儘量不要外出,若要外出必須戴外科口罩。
特別籲請縣民配合,不要在任何媒體傳播不實或未經查證之疫情訊息,造成社區居民恐慌,以免觸法。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規定:「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及第 15 條規定:「倘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居家隔離規定,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另失聯者加重處罰及公布姓名。
衛生局長曾春美再次提醒,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並做好咳嗽禮節。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並配合防疫措施,以保護自己及周遭親友;返國後14天內如出現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