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4.06
疫情報告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雲林縣衛生局統計資料,截至今(6)日下午二時為止,全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新增確診10人、累計確診373人、解除隔離57人;雲林縣疫情無新增個案、累計確診數4人、解除隔離數1人。
防疫重點事項宣導一:連假曾至人潮擁擠場所,應自主健康管理14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清明連假民眾南來北往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國內社區防疫安全,民眾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務必配戴口罩,儘可能在家上班。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就醫時務必告知旅遊史。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防疫安全需要大家主動配合各項防治措施,才能將疫情傳播風險降到最低。再次提醒民眾應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若無法保持請配戴口罩;搭乘大眾運輸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勸導不聽最高罰新台幣1萬5千元;若身體不適請戴口罩速就醫,主動告知旅遊、接觸史等,並落實生病在家休息。
防疫重點事項宣導二:連假結束 務必保持社交距離 搭乘大眾運輸(含計程車)須全程戴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4月5日表示,清明連假期間人潮移動頻繁,假期結束後民眾仍務必落實個人衛生、保持社交距離,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請配戴口罩。搭乘大眾運輸時請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測量措施,屢勸不聽者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若身體出現不適,請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為降低社區感染與傳播風險,防止未被發現感染源潛在傳染鏈威脅國內防疫安全,指揮中心已訂定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公眾集會、大型營業場所等指引,明文訂定旅館、餐廳、大型營業場所及觀光旅遊景點等相關防疫措施,請業者及民眾務必配合。並規定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以上、室外1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或正確配戴口罩。搭乘大眾運輸時亦請全程配戴口罩,屢勸不聽者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
因應國際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嚴峻,搭乘計程車跟搭乘大眾運輸規定一樣,請全程配戴口罩,屢勸不聽者,司機可拒載,最高還可處 1 萬 5 千元罰鍰,大家一起配合,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繼續一起正向防疫!指揮中心提醒,縣市政府未來對於人群聚集之觀光旅遊景點,應加派人力進行社交距離宣導,對於未保持社交距離者,加強勸導保持距離或配戴口罩,並提供備用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