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09.4.17報告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4.17

疫情報告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雲林縣衛生局統計資料,截至今(17)日下午二時為止,全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新增確診0人、累計確診395人、解除隔離166人;雲林縣疫情無新增個案、累計確診數4人、解除隔離數2人。

 

  防疫重點事項

  宣導一:4月19日起,藥局及衛生所周日停賣口罩

週日藥局及衛生所不賣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拍板定案,民眾透過口罩實名制2.0網路預購人數越來越多,考量遞送口罩的郵差,以及協助配銷實名制口罩的藥師、藥劑生和衛生所人員的辛勞,為讓其有時間休息,因此自4月19日起,每個星期日將不再配送口罩至參與實名制的健保特約藥局及衛生所。

 

在此提醒民眾,自19日起,將配合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每周日藥局及衛生所將停賣口罩,習慣假日到藥局或衛生所購買口罩的民眾,請不要在周日前往購買,以免撲空。

 

  宣導二:防疫便民措施 身心障礙證明鑑定可展延至109/10/31前完成

貼心防疫 身心鑑定展期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 19)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並宣布全面禁止到醫院探病,各大醫院均進行嚴格的門禁管制措施,為體恤身心障礙者進出醫院之不便,再加以擔憂其身體抵抗力較弱,應避免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縣長張麗善宣布配合中央政策,109年8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凡身心障礙證明的有效期間為109年4月1日至8月31日間的民眾,可持身心障礙證明、印章、身分證件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展延,公所將協助送件至縣府辦理展延,展延日期統一至109年10月31日,期間所享有之福利服務及補助將維持不變,並強調民眾仍應於109年8月31日後趕快至醫療院所進行重新鑑定,未於10月31日完成鑑定者將會被註銷身心障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