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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09.4.19報告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4.19

疫情報告: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雲林縣衛生局統計資料,截至今(19)日下午二時為止,全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新增確診22人、累計確診420人、解除隔離189人;雲林縣疫情新增確診數1人、累計確診數5人、解除隔離數3人。 

 

防疫重點事項宣導:東南亞返國者先通報,家有長者、幼童與慢性病患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東南亞返國者先通報

因應東南亞地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8)日宣布,自台灣時間4月21日零時起,入境民眾過去14天(台灣時間4月7日零時起)如有東南亞地區旅遊史,登機前除了應填寫「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也須確認住處是否符合居家檢疫條件,以確保國內防疫安全。上述民眾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無個人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

 

縣長張麗善表示,清明連假後,指揮中心四天內傳出三度台灣零確診的好消息,著實令人振奮,再加上連日來都沒有本土確診個案,讓大家鬆了一口氣。但國內仍有案例傳染源不明,再加上鄰近的新加坡因長者聚會、境外移工等成為防疫破口,確診數迅速飆升,我們實在沒有鬆懈的理由,全民應持續配合指揮中心的政策,做好防疫工作。請居家檢疫的民眾,在居家檢疫期間,落實肥皂勤洗手、避免觸摸眼鼻口,做好咳嗽禮節;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醫,應主動聯繫所在縣市衛生局或地方關懷中心,並依指示就醫,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