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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 雲林縣主動減徵娛樂稅30%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4.24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娛樂產業首當其衝,營業額收入普遍大幅減少,雲林縣政府為即時協助業者度過難關,109年4月至6月為期三個月主動全面調減查定娛樂稅30%,以減輕業者營業壓力,首波暫訂減徵3個月,之後將視疫情影響程度再進行調整。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娛樂稅係依營業概況核實課徵,除自動報繳娛樂稅之業者,係由業者自行依實際收入申報,娛樂稅可因實際收入減少而自動減輕,無須再向該局申請調降外,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為租稅協助,與業者共體時艱,除配合業者申請娛樂設施減少或未使用,重新核實調降娛樂稅查定稅額,並自109年4月起至6月底止,為期3個月,全面減徵查定課徵娛樂稅30%,本縣約有500多家業者可受惠,業者不用提出申請,後續視疫情狀況再行調整。

 

娛樂稅之代徵人如經確診或隔離、檢疫而無法如期繳納109年開徵之娛樂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向該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5)5323941分機176或0800-55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