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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紓困辦法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參考資料    109.04.24

勞動部於4月20日公告受理「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且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下者可向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但因排除同樣投保勞保的漁會甲類會員,故引發基層漁民迭有怨言,為降低疫情對漁民生計衝擊,農業委員會昨(4月23日)宣布紓困對象將納入在漁會投保勞保之漁民。

 

雲林縣政府勞工處表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之漁會甲類會員,比照投保職業工會的勞工,只要符合今(109)年3月31日已在漁會投保勞工保險,3月份之月投保薪資為24,000元(含)以下,申請生活補貼時仍為加保中,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即可申請補貼,每人每月1萬元,一次發3個月。

 

勞工處張世忠處長表示,勞動部補助於職業工會投保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的勞工紓困案,申請情形相當踴躍,截至4月23日止,各工會已受理1萬8,000件申請,其中已有2,000餘件補助金額已入帳。本次疫情擴及全球,同樣也造成國內漁業莫大損失,故支持符合勞保資格的漁民亦應一體適用紓困條例。

 

張處長另補充,本縣投保漁保人數約2萬9,000人,符合此次漁民紓困資格之被保險人約2萬2,000人,希望本次擴大紓困能照顧弱勢漁民,協助漁民度過難關。農委會將儘快公布作業規定讓漁民朋友向各地漁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