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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房屋稅開徵 繳納訊息報您知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5.07

今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繳納截止日為5月31日遇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底寄出,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因故遺失,可向該局或虎尾、北港分局及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到便利商店事務機補單並直接在商店櫃檯繳納。


為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雲林縣稅務局總局及兩分局多功能服務檯受理刷卡及行動支付感應繳稅,民眾也可下載「嗶嗶繳(Bee pay)」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繳稅,或下載臺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i繳費等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辦理線上繳稅。


除利用行動支付繳稅外,民眾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便利超商(限稅額2萬元以下)繳稅,或透過Paytax繳稅服務網、ATM、電話語音繳稅系統繳納,此外,提醒已辦理金融機構約定轉帳之納稅義務人,請在繳納截止日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提兌。


如有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新冠疫情接受隔離或居家檢疫等,繳納期限可展延至6月30日止,展延期限屆滿時,仍在接受隔離治療者,可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再展延20天,民眾不必事先提出申請,只要在展延期限內檢附隔離通知書等相關文件洽稅務局辦理並繳稅即可。


另外,營利事業或個人如有受疫情影響,致短期內收入驟減,不能在上述期間內繳清稅款者,還可向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多可達3年(36期),相關資訊可上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房屋稅開徵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