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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抗疫,張麗善縣長呼籲轄內畜牧場落實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0.06.03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傳染疫情,為確保畜牧產業運作及人員健康,縣長張麗善呼籲畜牧場及相關產業人員,確實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畜牧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安全暨持續營運指引」落實安全衛生防護措施,防堵疫情進入畜牧產業。

 

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畜牧場總計3877場,畜產業年產值326億元,為畜牧大縣,為防止疫情影響畜牧產業,雲林縣政府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防疫指引供畜牧場遵循,並請各鄉鎮市公所配合宣導,務必落實安全衛生防護措施,阻絕疫情傳播,維持畜牧產業運作。

 

農業處長吳芳銘提醒,請畜牧場相關人員依指示採行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維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環境清消、人流管制、動線規劃及車輛進出消毒等防疫措施。家庭式牧場因工作人員少,無法採飼養人員分流,更需注意個人安全衛生,以維護人員安全及確保牧場營運。

 

節錄「畜牧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安全暨持續營運指引」如下:

  • 畜牧場負責人應加強畜牧場自主管理,並強化畜牧場場內員工、飼料及動物藥品供應商、獸醫師及出入場區相關人員衛教溝通。
  • 加強工作空間維護、人員管制、防護用品設施準備。
    1. 進入畜牧場之人員須配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保持室內1.5公尺及室外1公尺之安全社交距離。
    2. 確實掌握出入畜牧場人員名單。
    3. 加強環境衛生維護,針對人員會經常接觸之表面應有專責人員定期清潔,並至少每天消毒一次。
  • 畜牧場負責人應妥適安排牧場員工分流、分組工作,區分進出動線,避免交叉接觸,以防止牧場工作人員同時遭居家隔離或檢疫無法維持牧場繼續運作。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最新公告、防護宣導等,可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