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確診民眾在宅/防疫旅館死亡,怎麼辦?

1. 聯繫行政相驗醫師到場評估死因,如找無行政相驗醫師,可洽轄區衛生所及醫院醫師協助請媒合行政相驗醫師。必要時,聯繫警察局
2. 等候行政相驗醫師到場,醫師評估死因(若非病死或自然死,需報檢察機關司法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交付民眾。
3. 如為確診往生者,需以雲林縣民政處委託之禮儀業者將遺體相關規定進行適當密封,並運送火化場,遺體依傳染病防治盡速火化(原則以火化場早上8時至下午5時之間進行確診亡者之火化事宜),家屬需填寫同意遺體火化切結書,申請暨委託書及行政相驗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一併帶去火化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