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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建設處召開制定本縣能源公司型態及章程座談會

為鼓勵發展再生能源,實現非核家園,已延宕 20 年之久的《電業法》修正案,終於在106年1 月 11 日下午在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完成修法。電業法修正建立「綠能先行、多元供給」的電業制度,第一階段優先開放再生能源業者可選擇直供電力給用戶,或透過電網輸配電給用戶。
雲林縣政府近期針對成立能源公司舉辦座談會,今(6)日在雲林縣政府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目的在於因應籌組能源公司上所面臨問題 ,如法規面、執行面…等,將廣邀各方專家學者與系統業者與會討論。
本座談會首先將由建設處蘇孔志處長針對能源公司籌備現況進行說明,接下來由系統業者分享電業公司相關實務經驗。之後再由能源局就電業法修正之影響進行分析,最後則由縣府、會計師、律師、電業專家及業者進行會後討論,對公司型態及章程共同提出意見與回饋。相信透過此次會議討論與結論,未來雲林能源公司的成立將指日可待。
雲林縣政府為協助綠能產業之推動發展,及因應綠色健康家園之時代需求,縣府目前積極地推動綠能相關產業,並廣徵各方建議。在詳細的規劃與研擬之後,決定因應再生能源的多元性,成立能源公司,以企業化的經營管理,更有效率地執行再生能源發展,並大幅提升能源公司營運之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