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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再生能源推廣成效優異』經能源局評定為績優第二名佳績

經濟部為推動再生能源設置,促使地方政府結合在地資源及特色,以提升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於105年訂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計畫。雲林縣政府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相關政策並達成預計目標,已逐一盤點全縣再生能源發展潛力、發展地點及相關基礎設施(饋線)等資源後,再針對所盤點結果逐一作具體及細部之規劃,向經濟部提出申請,以期推動再生能源設置之成效。
雲林縣陽光充足、日照時間長,有全台頂尖之太陽光電年平均及日平均發電量,亦擁有豐富之陸域、離岸風力資源,且本縣為全國畜牧生產主要縣市之一,養豬場的豬隻飼養量為全國第一,蘊含豐富生質能(沼氣),擁有良好再生能源發展潛力,雲林縣積極配合經濟部推動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計畫」,已於105年8月成立綠能推動專案辦公室,專責作為中央政府與本縣在綠能轉型及能源發展上之溝通協調窗口,積極推行政府綠能及節能減碳等政策及輔導申請等工作。
本縣目前太陽能光電裝置容量為全國第一,同意備案容量統計自105年7月1日之79.89MW至107年6月30日已增加為385.94MW,增加比率為383%,107年度更被經濟部能源局評定為全國績優第二名之佳績,顯見本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之發展已具相當之成效。
建設處蘇孔志處長表示,本縣擁有得天獨厚之天然環境及資源,從而得配合中央綠能相關政策之推動,並就綠能建設、發展及應用等項目,成為中央與本縣應共同攜手合作之重要任務。本縣肩負我國綠能發展之重任,且屬中央不可或缺之合作夥伴,藉由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等之設置,與全體縣民共同打造低碳城市,邁向綠色家園,達成「農業、綠能」雙首都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