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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推廣,雲林縣獲選為 最友善服務縣市第二名

雲林縣目前太陽能光電裝置容量為全國第一,同意備案容量統計自105年7月1日之79.89MW至107年6月30日已增加為385.94MW,增加比率為383%,於107年度更被經濟部能源局評定為全國績優第二名之佳績,顯見本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之發展已具相當之成效。
由於中央及縣(市)政府對於再生能源太陽光電發電推廣服務不遺餘力,是以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特此舉辦再生能源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推廣最友善服務團體、個人的獎項頒授。遴選方式係由公會會員廠商以票選方式,投選最友善服務中央及縣(市)政府,雲林縣政府獲選為最友善服務縣市第二名;建設處蘇孔志處長獲選為最友善服務主管第二名。
建設處蘇孔志處長表示,本縣積極推動太陽光電發展,依台電公司106年度統計資料,本縣民生用戶總用電量約為8.65億度電,平均每戶用電量為3,594度,而本縣太陽光電發電量為3.49億度,如區域電網開始推動,即能為本縣提供百分之四十的民生用電自發自用。此外,縣府亦積極鼓勵並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未來搭配台西綠能專區、雲林縣綠能屋頂及不利農業經營區等再生能源推動方案,讓雲林縣正式成為「農業、綠能雙首都」,期望未來能達成百分之百綠電供應縣內民生用電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