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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設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大約多久可以回收成本?

為推廣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政府保證收購再生能源電能長達 20 年,也就是台電公司在簽約後的 20 年內都會依照簽約當時所適用的費率收購電能,設置者不用擔心政府的躉購費率逐年下降、收益會跟著減少。
至於多久可以回收成本呢?以年平均發電量 1,250 度/瓩的嘉義地區為例,若設置 5 瓩的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一年約可產電 6,250 度,每 1 瓩的平均設置費用為 71,000 元,5 瓩的設置費用即約為 355,000 元。依據 106 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採用高效能模組之屋頂型)6.4695 元/度來計算,約 9 年左右即可回收。如果投入的設置成本更低,回收年限將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