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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絡人:陳美妙
  • 資料來源:雲林縣稅務局房屋稅科

雲林縣政府於本(110)年已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兩類型電梯免加徵房屋稅,並自110年7月起實施,第一,公寓大廈的電梯,無條件全部免加徵房屋稅,由稅務局主動辦理,屋主免申請;第二,透天厝的電梯,只要有年滿65歲以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戶籍設在電梯所在的房屋,經過申請核准以後即可免稅。

雲林縣稅務局為提升便民服務,針對本縣設有電梯的透天厝,已於110年9月16日全面寄發通知單,符合條件的屋主於111年6月30日前申請電梯免加徵房屋稅,得自110年7月起適用,並於11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單開始有感減稅;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當月開始免稅。

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斗六總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