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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受傷不願就醫,原來是通緝犯

  • 發布單位:新聞處-綜合宣導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3.15
斗南分局新光派出所所長劉茂霖、警員沈文信處理車禍案件,意外查獲偽造文書女通緝犯1名。
劉所長及沈員於3月12日22-24時擔服巡邏勤務,於22時40分許行經斗南鎮延平路一段139號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與一部機車發生車禍,且該部機車後座女子倒地受傷,劉所長等2員立即停車處理並通知119救護車到場救護,救護車到場後,受傷女子表示願私下和解該起車禍,不用警察處理及被救護車載往醫院就醫,頻頻表示要自行前往就醫,因該起車禍肇因為自小客車倒車不慎而撞上該部機車,且該女子手腳多處挫傷、行走困難,依正常狀況判斷,該女子應給救護車救護人員載往醫院就醫才是,但該女子反常之行為,依警察之敏感度直覺該女子有問題,讓警方更加堅決一探究竟之決心,經與警方折騰一番後,該女子終於願意配合警方道出真實身分,經警方以M-Police小電腦查詢後得知該女子為陳O潔(27歲、台中市西屯區人),現因偽造文書案為彰化地方法院通緝中,在警方告知陳姓女子因案通緝時,還直呼:「實在有夠衰!」,警方將車禍案件處理並載陳姓女子前往醫院就醫後,全案依規定程序解送彰化地方法院。
斗南分局長陳吉政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女通緝犯自曝其短,讓敏銳之警方識破,同仁鍥而不捨、追根究底之精神殊堪嘉許。陳分局長並籲請:民眾隨時注意身邊可疑人、事、物,若發現可疑,請打110或本分局報案專線電話:5970544,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地方良好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