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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車肇事逃逸 警網查緝難逃法網

  • 發布單位:新聞處-綜合宣導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3.30
駕駛人許先生03月28日23時許,行經雲林縣麥寮鄉台17線湖內路段,與1部車牌號碼不詳之自小貨車發生撞擊,肇事後該部自小貨車即駕車逃逸,許先生立即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
所長許家銘與警員林柏伸、吳建輝、林家隆立即展開偵辦,警方根據被害人提供之線索,至肇事地點訪查有無目擊者,並調閱監視錄影帶,發現有一輛白色車號D○-○○03自小貨車可能涉案。

警方清查該車,車主地址在台南縣,所長許家銘立即指示員警清查轄內有無該公司的分處。員警逐一過濾,查出該公司的分處位於崙背鄉豐榮村,與肇事地點有地緣關係。
警方立即至豐榮村查訪,發現出現在錄影帶中的車輛正停在現場,並找到該車駕駛劉○賢。劉姓駕駛人倒臥在車上呼呼大睡,警方打開車門欲問個明白,一股酒味撲鼻而來,睡在椅子上的劉嫌滿臉通紅、全身酒味,因酒醉在車上昏睡不醒。
警方搖醒劉嫌欲問個清楚,劉嫌又閉上眼睛呼呼大睡,幾經折騰約20分鐘,劉嫌精神恍惚、睜開迷濛的眼睛,看到警察出現在眼前,張大嘴巴、酒醒了一大半。警方詢問他案發當日的行蹤,劉嫌坦承,雖然知道與他車發生車禍,但因怕酒後駕車被警方後開單,才會於發生事故後立即駕車逃逸。
警方對劉嫌進行酒測,測定值高達0.70MG/L,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報案人許先生感謝警方用心調查,才得以將犯嫌逮捕歸案。
臺西分局長黃水藤提醒民眾,只要有車禍案件發生,一定要報警,讓警方依程序辦理,千萬不要存著僥倖的心態逃跑,反而因小失大、觸犯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