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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起來考證!』101年雲林縣第二屆街頭藝人徵選即日起至4月20日止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1.04.16
雲林擁有多元文化深厚背景,是一個深具人文以及地方文化特色的農業城市;除有名聞遐邇的布袋戲外,諸多親切又草根的「地方特色藝術」,更是薰染純樸農業社會唯一題材,也是營造生活休閒不可缺少的普羅娛樂。
縣府為貫徹『藝術生活化‧生活藝術化』,使街頭藝術全面推展至各鄉鎮、創造雲林藝文點線面奇蹟,已於99年2月25日函頒「雲林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要點」,並協調二十個鄉鎮市共33處公共空間提供街頭藝人展演,建立更成熟、流暢及公平的街頭藝人展演申請程序,自許致力成為街頭藝人管理及推展的模範縣市;在政策面更擬定適合縣內發展的自治規範及管理機制,提昇整體素質與創意性質有別與一般商品攤販之明顯區隔。縣府更積極負起街頭藝人展演管理之責任,並挹注資源配合各類型活動或文化節,帶領街頭藝人團隊突破初期推動之困境,表現出雲林特有的街頭文化並走出雲林到各縣市交流。期許雲林名為農業首都更身兼為藝文復興的重縣。
第一屆街頭藝人徵選自99年6月20日辦理完竣後,由參與117組報名組中選拔出69組,錄取率約5城9;本次第二屆徵選時間訂於4月21日14時於斗南鎮田徑場(大同路150號)熱鬧展開,並開放現場民眾入場參觀,截至目前已有122組報名選拔;此次除了有以往較常見之樂團演出、魔術表演及吉他彈唱外,還有行動雕像藝術表演活動、行動鋸琴、狗狗互動表演、騎自行車手彈吉他特技,更有類似『女子十二樂坊』的流行國樂團及火舞團隊一同參與徵選活動,活動精采豐富。
徵選採依類審議方式辦理:共分為表演藝術類(戲劇、舞蹈、歌唱、演奏、魔術、雜耍、偶戲、詩文朗誦、行動藝術等)、視覺藝術類(繪畫、塑像、環境藝術、影像錄製、攝影等)、創意工藝類(現場創作並完成之工藝品等)三組進行全面審查,各組審查須以現場創作、一般觀眾能接受、技藝純熟並能與觀眾、環境互動為原則。
報名時間截止日為4月20日前(本週五),雲林縣政府廣召全國各地才藝之士『藝起來考證!』;報名相關事宜請逕上雲林縣政府文化處網站:http://www2.ylccb.gov.tw/或洽報名專線─文化處表演藝術科:05-5523166,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