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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家自主管理聯盟業者拒用(賣)瘦肉精肉品,為鄉親健康把關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1.05.03
為全面防範瘦肉精肉品流入雲林,確保鄉親食的安全,衛生局長吳昭軍3日率隊前往斗六佳樂福等80家賣場、通路、食品加工廠及餐廳,張貼拒用(賣)瘦肉精肉品的認證標章,並呼籲鄉親選購牛、豬肉等肉品時,認明販賣處張貼有驗證標章者,所販售肉品絕不含瘦肉精,請鄉親安心選購。

衛生局長吳昭軍表示,80家自主管理聯盟業者,對生產、販售肉品提出合格證明,經縣府認證後,才會發給認證標章,縣府也會不定期抽驗,如發現不符者,立即撤銷認證,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對於尚未提出申請認證者,呼籲業者踴躍提出,一同為鄉親健康把關。

吳局長指出,台灣95年就公告禁止使用瘦肉精,就是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現今中央政府對瘦肉精解禁,就是置國人健康於未知的風險中,但鄉親健康不容妥協與交易,縣府仍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為國人健康嚴守最後一道關卡。

縣府推動商家成立拒用(賣)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聯盟,規定所有業者需對使用或販賣的肉品,提供3個月內不含瘦肉精的合格證明,迄今,報名參加業者92家,經縣府驗證後,有80家業者能提供肉品來源不含瘦肉精的檢驗合格證明
【名單參閱附件】,8家無法提供,4家正積極辦理證明中。

日前南部6縣市首長在高雄發表聯合聲明,堅決反對美牛瘦肉精解禁,提出「3項行動、4點要求」後,縣府立即邀請縣內餐飲業、食品販賣業、食品製造業等業者,共同簽署「拒用(賣)含瘦肉精肉品」聯合聲明,共組自主管理聯盟,強調絕不使用及販售含瘦肉精肉品,維衛國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