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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取消學校電價優惠 縣府每年恐增加八百萬支出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2.07.03
雲林縣下轄有184間學校,包括兩所縣立的高中,每年電費約四千七百萬左右,雲林縣政府表示,如果台電取消優惠,縣庫每年將多負擔800多萬,而且也會間接增加就學的成本,地方財政困難,難再增列預算繳納電費,如果中央不正視問題,會傷害雲林縣學生的受教權。

台電對學校、路燈、還有鐵路、高鐵的電費優惠打85折,但因為現在電價平均每度2.72元,低於發電成本的3.04元,台電依電業法規定,拒絕再自掏腰包,要求改由各事業主管機關編預算補貼,改善政策性補貼造成的虧損,但卻對學校造成直接的衝擊。

雲林縣政府教育處指出,101年縣轄各級學校總共的電費是4694萬5776元,台電是以85折計價,若取消優惠,電費將超過5500萬元,一年將增加縣庫800多萬的支出,對負債累累的雲林,是不小的支出,若強制要求學校省電,恐損及學生的受教權。台電肩負國家政策任務,本有義務對學校等公眾利益的支出,有優惠作為,斷不能以成本考量貿然取消優惠。

縣長蘇治芬強調,雲林縣力行節能減碳政策,每年用電量逐年下降,編列184所各級學校的用電經費,僅足以因應電費支出,雖然台電向縣府表示,取消優惠並非要求縣市政府承擔,而是希望由教育部編列經費支應,但依以前的經驗,恐難如願,最終仍是回歸給縣市政府自行處理。中央要有能力解決台電營運虧損,而不是轉嫁給各縣市政府。

去年經濟部首度舉辦「夏月.節電中」縣市競賽,成績出爐,雲林縣獲節電績優縣市第四名,尤其各級學校已盡力節能省碳,預估今年用電量還會下降,節省縣府的支出,但台電提高電價,無疑打擊雲林縣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