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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卸責,陷地方政府於不義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2.08.31
農委會卸責,陷地方政府於不義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8月30日上午指稱於5月21日發函雲林縣,要求盡快清淤,遭縣府置之不理,此與事實並不相符,對此未經查證即行指控的作法,雲林縣政府深感遺憾。

針對農委會5月21日來函之提醒,雲林縣政府也在5月27日發函給西螺鎮公所及二崙鄉公所要求加強整備,辦理清淤,並非置之不理。

農水路維護疏濬應是農委會權責,公文副本也同時發給了台灣雲林農田水利會,顯然農委會並非不知權責所屬,也必然知道水利會所管轄之農水路的保護基準為2-5年期,比一般區域排水系統功能及排水量較弱。

雲林縣10年期防洪頻率為261毫米,25年防洪頻率為332毫米。根據29日氣象資料顯示,雲林西螺單日降雨量為271毫米,虎尾降雨625毫米,均已超過10年重現期距降雨量,超越了排水路設計之流量,因此造成雲林十幾年來最嚴重的淹水,農委會指涉天災為人禍,用意令人費解。

陳保基主委於8月30日下午巡視西螺蔬菜、虎尾食用玉米及落花生受損情形時,當場允諾補助以加速復耕,對於農委會對此次康芮颱風災害之重視,雲林縣政府感謝農委會用心,也希望各級中央部會長官至災區勘災時能少一點口水,多一點實惠,方為民眾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