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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農作災損現金救助 請農民速向公所申報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靠資料
102.09.13
潭美及康芮颱風造成雲林縣農作災損,經縣府會同農糧署、農改場及公所勘災完成後向中央極力爭取補助,農委會已同意辦理現金救助,種植的作物受害達20%以上,即可申請,農民可依據公所的公告,申請救助。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彙整各鄉鎮市公所查報資料後,9月3日及5日會同農糧署及台南區農業改良場,組成勘災小組勘查兩次颱風造成的農業災情,截至10日9時止,雲林縣農作物被害面積約9,465公頃,農損金額約2億9,659萬,並於9月5日獲得農委會同意辦理現金救助,受理時間為9月6日至9月16日止。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農民朋友,請儘速於9月16日(假日照常受理)前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