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03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自103年1月3日起受理申請,至103年1月17日截止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3.1.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勞工保險局辦理103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自103年1月3日起受理申請,至103年1月17日截止,受理方式:臨櫃申請、網路申請、郵遞申請(以郵戳為憑)。
受理申請機關: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辦理。
申請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但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十五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103年1月17日止)。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四)未曾借貸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貸款內容:
(一)辦理總額度:新台幣(以下同)二百億元為原則。
(二)貸款額度:每一被保險人最高貸款金額十萬元。
(三)貸款期間:三年。
(四)貸款期間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百分之一點六七,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每年一月及七月第一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五)還款方式:前六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七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由借款人之土地銀行存款帳戶按月扣繳貸款本息。
相關事宜請逕洽臺灣土地銀行各營業單位:斗六分行05-5323901;北港分行05-78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