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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回應『六輕提供不實儲槽環調資料』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1.06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督察總隊利用無人飛行載具(UAV)以空拍方式針對六輕離島工業區調查儲槽數量,發現六輕有3,129座儲槽,這些儲槽數量僅是統計類似儲槽形式,未經確認是否皆為儲槽,雲林縣政府為釐清六輕離島工業區儲槽設置狀況,已於102年度清點結果為2,371座儲槽,其中有許可編號的2,212座及無許可編號的159座,無許可編號的159座儲槽,儲存內容物則多屬非揮發性有機物,如:水、廢水、純水等為主,當初工廠申請許可證時主觀認定該儲存物質未與製程接觸或儲槽容積未達15M3,因而在許可申請資料中未申請為儲槽或認定為製程設備的一種。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自97年起即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詹長權老師辦理雲林縣「沿海地區空氣污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畫」。該計畫研究結果為距六輕離島工業區10公里內居民肺功能、健康世代資料、尿液中揮發性有機物代謝物(1-OHP)及重金屬(釩與錳)較10公里外居民皆存在顯著差異,且六輕離島工業區委託國立成功大學李俊彰教授辦理之「六輕特定有害空氣污染物所致健康風險評估」風險值亦大於10-6,顯示六輕離島工業區對沿海地區居民於統計學上亦有顯著之影響。
另102年5月及10月六輕環調報告儲槽差異,其環評審查單位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六輕各公司依環評規範向環保署申請審查,倘涉及偽造文書則可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雲林縣政府除利用有效行政資源針對六輕離島工業區進行相關管制外,亦由環保局於102年起辦理「沿海地區敏感族群健康風險評估計畫」並補助雲林縣衛生局持續辦理「沿海地區空氣污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畫」,期藉由健康風險評估計畫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畫建立完整之源頭調查及人體健康影響,能將六輕工業區實際污染之影響予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