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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豪雨災損獲農糧署核定專案補助 請農民速向公所申報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6月3日豪雨災損獲農糧署核定專案補助 請農民速向公所申報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6.18
103年6月3日豪雨造成雲林縣農作物災損,經縣府邀集農糧署、農改場及公所勘災完成後向中央極力爭取補助,農委會已同意專案補助,補助作物為大豆、青蔥、洋香瓜、香瓜、食用玉米、蘿蔔、南瓜及扁蒲,受害達20%以上即可申請,農民可依據公所的公告申請補助。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彙整各鄉鎮市公所查報農作物災損資料後,6月9、10及11日邀集農糧署及台南區農業改良場,組成勘災小組勘查6月3日豪雨造成的農業災情,經縣府極力向農委會申請,於6月17日獲得農委會同意辦理專案補助。
目前經農委會核定本縣專案補助的作物別及每公頃補助額度如下:
一、
大豆(1萬9,200元):東勢鄉、褒忠鄉、元長鄉。
二、
青蔥(4萬元):東勢鄉、褒忠鄉、元長鄉、臺西鄉、北港鎮。
三、
洋香瓜(6萬元):元長鄉。
四、
香瓜(6萬元):元長鄉、四湖鄉。
五、
食用玉米(2萬8,800元):元長鄉。
六、
蘿蔔(2萬8,800元):臺西鄉。
七、
南瓜(2萬8,800元):口湖鄉。
八、
扁蒲(2萬8,800元):口湖鄉。

本次專案補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的80%為標準,其申請專案補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請東勢鄉、褒忠鄉、元長鄉、臺西鄉、北港鎮、四湖鄉及口湖鄉等鄉鎮受災農民,儘速於6月18日起10日內(例假日照常受理)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