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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環保犯罪 還我乾淨河川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6.23
近來屢次接獲民眾陳情本縣河川、大排遭受污染案件,引起地方民眾關注,雲林縣政府蘇 治芬縣長要求環保局,對於本縣之環境維護工作不能分上班、假日或夜間的,並於周末事業單位最容易鬆懈並偷排之時段加強水污染案件稽查,重申政府打擊環保犯罪的決心。

雲林縣環保局於103年6月22日由曾春美局長坐鎮指揮、張喬維副局長及秘書蔡篤輝領軍兵分兩路帶隊出擊,針對本縣污染嚴重之河段進行假日專案稽查,共查獲5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事業單位,依法予以告發處分計27萬元,並將持續勤查重罰,對於心存僥倖之業者絕不寬貸。

環保局統計自今年(103年)以來,已稽查告發處分36家,總罰款金額達新台幣129萬餘元。另環保局訂定之雲林縣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已修訂獎勵金由原來罰金之3%提高至15%,而且增訂窩裡反條款,獎勵金額度為25%,目前辦理行政程序預告中,希望鼓勵民眾勇於舉發不法污染源,揪出不法廠商予以嚴處,共同維護我們環境。在此特別呼籲事業單位千萬不要以為下班時間、夜晚或是下雨天,就心存僥倖、疏於管理或伺機偷排,不管任何時段環保局仍會不定時排班加強稽查。

環保局表示,愛護環境、伸張環境正義、杜絕環境污染行為,是全民的責任,在此請本縣縣民共同守護居家附近河川水體品質,若發現水色異常或事業偷排廢水者,請撥打環保局報案中心免付費專線0800-556-003,環保局將於第一時間派員前往處理,以遏止不當環境污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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