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籍清理宣導-健全地籍管理 確保土地權利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1.28
政府為釐正地籍資料,保障所有權人財產權益,並增進政府行政效能,目前正清理所有權人無登記統一編號的地籍,如果您有收到地政事務所公文通知您或您家人的土地或建物有無記載統一編號的情形,請務必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以保障您自身權益。
早期的土地登記案件,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當時,無戶政機關配賦的統一編號,土地登記結果並無記載所有權人統一編號資料,以致於這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無法查詢自己的地籍總歸戶資料,或政府機關無法勾稽比對這些所有權人正確的不動產資訊。為改善此種情形,地政事務所103年開始主動通知上述所有權人,辦理統一編號更正登記或通知其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以釐正地籍資料。
申辦統一編號更正登記,應由所有權人向土地或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應備文件:1、土地登記申請書(可向地政事務所洽取) 2.登記清冊(可向地政事務所洽取)3、申請人身分證明、印章4、更正原因證明文件(原登記住址之戶籍資料)5、權利書狀。
雲林縣政府提醒民眾注意,本計畫所清理的土地權利,涉及民眾財產甚鉅,故依法需由權利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使民眾更清楚知悉其所有不動產標的,以保障其財產權益,亦有助於釐正地籍及提升政府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