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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化工廠廢氣燃燒塔異常使用 縣府進廠查核要求「零事故」

  • 發布單位:新聞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5.10
大連化工公司丙烯醇廠104年5月9日19時31分因丙烯醇廠壓縮機設備異常,製程跳車後製程原物料轉至廢氣燃燒塔(Flare)燃燒,歷時約2個半小時。5月10日上午11時張副縣長皇珍率領環保局人員到該公司聽取簡報,瞭解事故發生原因,並要求該公司立即針對異常部分進行改善,以「零事故」為工廠營運要求。

大連化工公司丙烯醇廠因溫度偵測器異常,自動保護裝置將壓縮機關機避免發生事故,並將管線中之原物料丙烯、丙烷、二氧化碳等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至當日晚上21時30分已將管線中殘留氣體排空,並排除異常訊號。

環保局接獲大連化工公司丙烯醇廠通報,立即調閱環保局設置之CCTV監視畫面及查證廢氣燃燒塔流量監測數據幸無異狀,另由設置於台西蚊港安檢所之空氣品質監測車,各項測值均符合法規標準。另本日經濟部工業局派員參加並說明針對陳情案件皆會進行周界空氣進行採樣,以判定是否超過法規標準。

張副縣長表示六輕各廠應以「零事故」為工廠營運基本要求,縣政府以最高標準監督廠方,如有違反法令情形,將加重處分;廠方不能僅要求符合法規標準,要以更高標準民眾健康為企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