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8.18 發布單位:地政處
為建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內政部於96年制定「地籍清理條例」並依該條例規定訂定「地籍清理實施計畫」。主要辦理神明會、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等14類土地及建物之清理工作。
地政處表示,依上開規定縣府辦理104年度第1次第1批代辦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案,已經於104年6月12日公告,並訂於104年9月14日於第二辦公大樓5樓工策會辦理開標事宜,請有興趣之民眾踴躍參與投標。
若對於本標售案有任何疑問,可直接電洽本府地政處蔡小姐諮詢,服務電話(05)552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