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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新措施 本縣各地政事務所 全面實施土地登記遠途先審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8.20
為加強本縣地政機關為民服務品質,免去遠途民眾往返奔波申辦土地登記案件,凡是符合規定的遠途申請人及登記案件類型,均可向土地所在登記機關要求提供先行審查服務,申請人可以當場得知審查結果,約可節省申請人1至2趟往返登記機關的時間及費用。截至今年7月底止,已受理679件遠途先審案件,約節省申請人往返機關時間1,358小時(每案保守往返2小時計)。

地政處長蘇瑞元表示,「土地登記遠途先審」便民措施自今(104)年2月推動以來,至8月14日止已於縣內各地政事務所全面實施。依現行土地登記流程,若登記案件經審查須補正或駁回,申請人必須往返登記機關領回案件,並補正後再重行送件審查,就遠途民眾而言,須耗費較多交通及時間成本。遠途先審服務措施實施後,登記機關可依遠途民眾的申請,並當場告知民眾審查結果;如果審查必須補正且能當場補正者,民眾即可當場完成補正,如果不能當場補正或必須駁回,登記機關也可當場開立補正或駁回通知書,連同案件交由民眾領回,節省民眾往返申辦登記的時間及交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