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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婦撿拾紙箱遭辦移送上銬 北港警案情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8.26 發布單位:警察局
北港鎮76歲撿破爛維生的王姓老婦人24日近中午時在北港鎮一處民宅撿拾廢棄的紙箱10個,總值新台幣2.5元,未料被當成竊盜吃上官司。
北港分局北辰派出所接獲110報案有糾紛。員警到場時,報案男子表示因婦人行為已非第一次,不承認偷東西(王婦稱資源回收),他報警是希望給王婦一個教訓。
員警詢問吳婦,坦承在屋外看到3個紙箱,之後進入民宅內順手撿拾另7個紙箱,但屋裡的人也沒阻止,沒想到要離開就被失主報警逮捕。
所長李品毅表示,拾荒與竊盜常常只有一線之隔,因吳婦竊取的財物價值低微,考量被告年歲已大,且不識字等情況,警方知道老婦情形,警方在逮捕及解送過程中並未對老婦上銬,直到解送至地檢署門口始對其上銬。

本案侵害法益雖屬輕微,但竊盜屬公訴罪,且被害人堅決提告,經北港分局請示雲林地檢署諭示:將被告解送至地檢署庭訊後,再護送渠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