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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糖廠宿舍群指定古蹟 縣府請台糖循法律程序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9.09

今(9)日上午台糖工會於虎尾鐵橋完工通行會場抗議虎尾糖廠宿舍群指定古蹟案。縣長李進勇表示,古蹟的指定由縣政府邀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所審定,台糖如不同意,應循法律途徑,不要耗費社會資源。

縣府文化處指出,虎尾糖廠建廠108年(1907年始),本次台糖公司動員台糖工會所陳情抗議指定的縣定古蹟「雲林縣虎尾糖廠宿舍群」,是雲林縣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進行審議及現勘等行政程序完備後,於民國104年8月27日公告為縣定古蹟,共計12棟,多數興建於1916至1927年間,其中有9棟宿舍近百年歷史,年資最淺的第二單身宿舍亦有66年歷史,是二戰後第一批興建的單身宿舍。日式宿舍群是隨著虎尾糖廠的興建而起,近百年歷史的建築中有獨棟、雙併、多戶連棟、單身宿舍等多元性,並可從面積看出員工官階高低,是虎尾糖都百年歷史的重要見證。

文化處亦說明,面對台糖公司質疑本次虎尾糖廠宿舍群指定古蹟之行政程序,縣府多次公文及拜會台糖公司說明古蹟活化與地方發展可共存共榮,且古蹟活化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及《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等規定,修繕及活化原則可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下,增加必要設施,實具活化之彈性;惟台糖公司若不服行政處分,也可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提出行政訴願救濟。

縣長李進勇表示,古蹟的指定,是由地方各縣市組成審議委員會,邀請學者專家集思廣益,對於審定結果,地方應予以尊重。雲林縣文化資產近幾年在前縣長蘇治芬努力下,保留相當珍貴多元的文化資產,也變成外地遊客的旅遊首選景點,這可明顯的看出成果,且應繼續支持下去;至於台糖公司或台糖工會幹部,如不同的意見的話,可按照憲政程序,進行訴願或行政訴訟,希望不要耗費過多的社會資源。

文化處長林源泉表示,縣府近9年來陸續投入虎尾糖廠周邊文化及城鎮建設逾6000萬元,足以說明縣府守護虎尾糖都之決心,文化資產保存與發展需政府單位、國營事業(台灣糖業公司)及民間共同努力,縣府期盼在「共好、雙贏」的原則下,營造虎尾作為百年糖都之特色,盼台糖公司亦能一同重視地方珍貴的糖業文化資產與在地居民生活記憶,打造魅力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