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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警方查獲毒蟲母女檔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4.9.17 發布單位:警察局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接獲民眾檢舉稱,本轄斗六地區有一綽號「小乖」的販毒集團,經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江炳勳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過長時間的跟監及蒐證,昨(16)日見時間成熟,與雲林縣憲兵隊共20名員警,收網傳詢販毒主嫌綽號小乖之黃○儒(女、26歲),及藥腳詹○(女、70歲)、謝○玲(女、47歲)、李○林(男、42歲)、何○達(男、42歲)等人到案說明。

警方於偵辦時赫然發現詹女與謝女係一對母女,且詹女已年近70歲,仍持續施用毒品;女兒謝女,平日以打零工及資源回收為生,收入微薄,惟仍無法擺脫施用毒品之惡習,甚至警方查獲詹女時,詹女雙腳已不良於行,需使用助行器行走,經帶回警局偵詢時,戒護員警還擔任醫療志工,以辦公椅充當輪椅,推著詹女出入如廁,以減輕詹女行動時之疼痛。經了解,詹姓母女施用毒品已近30年時間,原家境富裕,但染上毒品惡習後,家產已花費殆盡。警方抵達詹女住處時,因其不良於行,自知法網難逃,對於警方之查緝配合度相當高,並主動交出施用毒品工具予警方查扣,到案之相關犯嫌對販賣及施用毒品均坦承不諱,全案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雲林縣警察局長黃明昭表示,毒品犯罪與竊盜犯罪、暴力犯罪皆密切相關,吸毒者所造成的各種經濟與社會成本更是難以估計。鑒於毒品對國家、社會、家庭造成的具體傷害,反毒工作是政府當前首要治安重點,警察局將持續針對毒品加強查緝,以淨化轄內治安,期共同達成「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之反毒政策。